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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· 2026-05-06

林國成判決出爐|公然侮辱賴清德遭判拘役20天 政治言論、法院判決、是否可上訴一次看

前立委林國成因公開場合發表不當言論,遭依公然侮辱罪起訴。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,認定其言行構成犯罪,判處拘役20天,得易科罰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


📌 目錄

  1. 案件背景與事件經過
  2. 法院判決結果
  3. 當事人說法與辯護重點
  4. 法院審理重點
  5. 重點整理表
  6. FAQ 常見問題

一、案件背景與事件經過

林國成於2025年參與一場政治集會時,在台上情緒激動,脫口以粗俗字眼辱罵現任總統賴清德,引發爭議並遭提告妨害名譽。

事後他曾公開致歉,表示當時受到現場氣氛影響,言語失控。


二、法院判決結果

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:


三、當事人說法與辯護重點

庭審中,林國成提出以下主張:

儘管如此,仍未被法院採納為無罪理由。


四、法院審理重點

法院主要考量包括:

最終認定言詞已超出言論自由保障範圍,構成違法。


📊 重點整理表

項目內容
當事人林國成
事件性質公開辱罵言論
涉案對象賴清德
判決法院台北地方法院
判決結果拘役20天
是否可罰金替代可
是否可上訴可

❓ FAQ 常見問題

Q1:林國成為何被判刑?

因在公開場合使用侮辱性言詞,法院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罪。


Q2:拘役20天一定要服刑嗎?

不一定,可選擇易科罰金,以金額折算代替服刑。


Q3:此案還能上訴嗎?

可以,目前為一審判決,當事人仍可依法提起上訴。


Q4:言論自由是否適用本案?

法院認為,言論自由仍有界線,若涉及侮辱他人名譽,仍可能構成犯罪。


Q5:當事人有道歉會影響判決嗎?

道歉可作為量刑參考,但不必然影響是否成立犯罪。


整體而言,此案凸顯政治言論與法律界線的爭議,林國成一審遭判有罪,後續是否上訴及判決結果仍有待觀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