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漫長的辯論和表決,立法院於28日通過了一系列重要的國會改革法案,其中包括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修正案和《刑法》新增的藐視國會罪。
當天上午,立法院會議討論了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的多個條文,大多數未經修改。下午,民進黨立委提出了散會動議,但被其他黨派聯合否決。會議決定持續審議,直到完成所有相關法案,包括再生醫療雙法等議題。
在會議期間,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與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發生了衝突。下午3時30分,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》二讀通過,民進黨立委向主席台投擲了象徵「青鳥」的紙飛機。下午4時5分,三讀程序正式開始,並由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通過。
晚間,立法院繼續審議《刑法》部分條文,並在晚間10時54分三讀通過,新增了藐視國會罪。根據修正案,公務員若在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作虛偽陳述,將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的處罰。
韓國瑜宣布《刑法》修正案通過後,另擇期再審有關《立法院組織法》和《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》的修正案。
國會改革的五大案包括: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、立法院調查權及聽證權、藐視國會罪、強化人事同意權及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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